“特岗教师”主要是针对“两基”攻坚县和边远贫困地区师资紧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,旨在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,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。
“特岗教师”聘期内工资支出将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,高出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。
01
待遇方面
特岗教师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,同等条件下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。
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强统筹,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支持力度,各地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,落实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以外所需的经费投入,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。
要落实好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,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。
02
编制方面
严格按照《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事部、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》(教师〔2006〕2号)要求,保证三年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,扎实做好相关人事、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。
做好《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〉教师服务证书》(以下简称教师服务证书)发放和管理工作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、硕士研究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。
大家一直对特岗教师有误区,认为是西部偏远地区的招考,其实特岗教师在全国范围内多省(河北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等)都有招考,而对于想要留在家乡又想考上编制的你来说,特岗教师可以说是很好的选择,竞争相对不激烈,干满3年后可入编落实工作岗位。